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各地政事務所實施單一窗口化作業概況: |
一、簡易登記案件單一窗口作業 |
(一) 項目: 1. 抵押權塗銷登記。 2. 住址變更登記。 3. 姓名變更登記。 4. 建物門牌變更登記。 5. 書狀換給登記。 6. 更正登記(限於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 (二) 作業方式 : 1. 本項作業自八十七年四月一日開始實施。 2. 申請人為一般民眾及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3. 申請人至專辦櫃台辦理收件、繳費等手續後,專辦人員依登記程序辦理後,即可領件。 4. 辦理時間約需一小時。 |
二、謄本申請單一窗口作業: |
1. 本作業自八十七年四月一日開始實施。 2. 設置「謄本」申請單一窗口作業專櫃。 3. 民眾至櫃台辦理僅需填寫謄本申請書,交由謄本專辦人員列印後,由該員計算規費並當場繳交規費後,即可領取謄本,時間約需二十分鐘。 |
三、一般登記案件(除已納入簡易登記案件之其他案件) |
1. 本項作業自八十七年十一月一日開始實施。 2. 將收件、計費、開單、收費及發給案件收據之櫃台集中,簡化部份流程。 3. 民眾收件後,如欲查詢案件辦理情形,可利用電話語音服務系統查詢。 |
四、測量申請案件(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地目變更等項目) |
1. 本項作業自八十七年十一月一日開始實施。 2. 將收件、計費、開單、收費及發給案件收據之櫃台集中,簡化部份流程。 3. 完成收件手續時,應將測量之日期通知申請人。 |
單一窗口作業講解圖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