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話申請預約: |
- 土地所有權人(代理人)以電話預約(本所預約電話5216680分機103)申辦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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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送件及繳費: |
- 電話預約案件為土地鑑界者,請申請人於排定測量時間七天前,備妥證明文件向本所測量收件櫃台送件申請及繳費(因鑑界需通知鄰地關係人);若為其他案件請於排定測量時間二天前,向本所測量收件櫃台送件申請及繳費。逾期未申請及未繳費者,取消預約複丈測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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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電話預約申請案件後,不得更改與申請案件無關之地號、建號: |
- 本所測量收件人員接獲電話預約申請土地複丈、建物案件時,隨即登錄於電話預約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收件簿排定測量人員與複丈、測量時間,俟申請人(代理人)正式送件申請時,再通知鄰地關係人(鑑界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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