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原使用之地籍圖,為日據時期所繪製,比例尺為一千二百分之一,因圖紙伸縮、破損嚴重,不利於土地測量及利用,鑒於地區發展之需要,於民國六十年間於各區域逐漸樓開地籍圖重測,依當時之測量技術,係採用圖解法測量方式,繪製成比例尺為六百分之一的地籍圖,並以圖紙方式保存,但隨著時間及環境之影響,仍有圖紙伸縮、破損的問題。
日據時期地籍圖(比例尺:市地1/600,農地1/1200,山地1/3000)
日據時期,日本政府為詳查地形、區分土地種類及使用情形、分明土地之權利,同時辦理地租改正及大租權之整理,遂頒發「臺灣地籍章程及土地調查章程」,成立臺灣臨時土地調查局,採用德國、瑞士、法國之土地測量技術及方法,自民國前13年起實施土地調查,至民國前8年止計完成庄圖37、891幅,嗣後陸續修訂至民國34年止,為臺灣首次較為完整之地籍測量成果。
圖解法重測地籍圖(比例尺:市地1/500,農地1/1000)
臺灣省政府61年6月27日令訂「臺灣省地籍圖重測實施程序」,由地政局測量總隊於62年度至64年度就地籍圖嚴重破損地區,先行試辦地籍圖重測。由於試辦地籍圖重測績效頗佳,經內政部於民國63年擬訂「臺灣地區土地測量計畫」報奉行政院64年核定後,自65年度起分別辦理三角點檢測(3年)、基本地形圖測製(3年)暨地籍圖重測(3期13年)等3項工作,以建立完整之土地測量資料。3期13年計畫執行至77年度屆滿,原高雄市已全部完成重測。
傳統地籍圖是由測量員利用平板儀至實地繪製而成,戶地資料則以圖形方式記錄在圖紙上,故稱為圖解地籍圖。為使這些圖形資料能夠利用電腦技術予以永久保存,進而加值利用,於是利用數位板、座標讀取儀或掃描儀將地籍圖上之界址座標以數值方法記錄起來,稱為「圖解地籍圖數值化」。
77 至82 年辦理「高雄市圖解地籍圖數值化作業」將地籍圖完全納入地籍管理並以段為單元整合圖納入土地複丈系統管理,以保持地籍圖之原有精度及延長地籍原圖壽命,避免因過度使用致圖紙破損,影響土地所有權人權益。